办公室:
1、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内外综合协调,信息反馈,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实施。
2、 负责文件收发、文秘事务、信息调研、档案管理及信访保密、政务的处理和督查、督办工作。
3、 负责职工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资料的准备,做好局内的各种会议记录。
4、 负责科技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5、 负责科技局财务、财产、小车、文印室管理工作。
6、 负责和机关及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政工、纪检监察、审计、普法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消防、安全保卫工作。
7、 负责来客的接待工作。
8、 协助做好工、青、妇计划生育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9、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计划成果科:
1、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2、负责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的筛选、审查、评估、立项及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、监督。
3、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,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。
4、负责科技成果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工作。
5、负责编制中长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年度计划,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推广指南。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及示范工作。
6、负责管理市级科技成果鉴定、登记、评审、奖励、统计调研分析工作。
7、组织国家、省级科技奖的推荐申报。
8、负责科技保密、统计工作。
9、负责联系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业务工作,指导区、县及相关部门的科技计划、科技成果工作。
10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高新科:
1、 研究提出工业、高新技术、技术市场、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;编制工业 技、技术市场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 负责组织工业科技项目的论证、立项、实施、验收、鉴定和组织协调企业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开 发,协助企业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。
3、 指导企业技术创新,试点示范和创建市"科技工作先进企业"工作;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科技开发机构,研究探索其新的运行机制和体制。
4、 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、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。
5、 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,组织大型技术交易会;管理、培训技术经纪人队伍。
6、 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、管理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、审查和报批工作;负责审批民营科技机构和各类技术经营实体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。
7、 负责组织技术市场和专利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、监督检查工作
8、 管理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。指导知识产权的宣传、普及工作;调处专利纠纷,依法查处专利案件;组织、指导抓好"企业专利示范工程"。
9、 负责专利信息、专利期刊、专利文献的管理;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、合作、交流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;组织、指导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。
农村科:
1、负责农口和社会事业相关部门的科技工作。
2、负责指导农业、农村和社会发展方面科技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相关的科技发展规划。
3、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牵头、组织、协调实施等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农业新技术的引进、推广工作,组织实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行动计划,促进科技兴农。
5、负责组织农业和社会事业方面的科技攻关及应用基础研究,组织实施农村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项 目和成果推广。
6、负责组织“星火”计划的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科技人才培训和科技“三下乡”活动。
7、负责“创建科技先进县(区)、乡(镇)”工作的指导与考核。
8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。
9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扶贫工作。
10、负责科技局计生“三结合”工作。
11、指导、协调涉及人口、资源、环境、防灾减灾、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工作。
12、负责联系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业务工作,指导、协调区县农村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。
13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信息所:
1、负责科技情报调研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.
2、负责科技信息收集、整理、传递与交流工作。
3、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建设,开展网络信息集成服务。
4、负责技术咨询服务 ,提供成果查新、项目查新等科技信息咨询服务。
5、负责所内资料的管理。
6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共0条记录
当前页次:1/0
首页
上一页
下一页
尾页
转到:
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