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2、负责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的筛选、审查、评估、立项及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、监督。
3、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,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。
4、负责科技成果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工作。
5、负责编制中长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年度计划,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推广指南。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及示范工作。
6、负责管理市级科技成果鉴定、登记、评审、奖励、统计调研分析工作。
7、组织国家、省级科技奖的推荐申报。
8、负责科技保密、统计工作。
9、负责联系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业务工作,指导区、县及相关部门的科技计划、科技成果工作。
10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