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研究提出工业、高新技术、技术市场、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;编制工业
技、技术市场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 负责组织工业科技项目的论证、立项、实施、验收、鉴定和组织协调企业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开
发,协助企业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。
三、
指导企业技术创新,试点示范和创建市"科技工作先进企业"工作;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科技开发机构,研究探索其新的运行机制和体制。
四、 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、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。
五、 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,组织大型技术交易会;管理、培训技术经纪人队伍。
六、
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、管理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、审查和报批工作;负责审批民营科技机构和各类技术经营实体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。
七、 负责组织技术市场和专利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、监督检查工作
八、
管理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。指导知识产权的宣传、普及工作;调处专利纠纷,依法查处专利案件;组织、指导抓好"企业专利示范工程"。
九、
负责专利信息、专利期刊、专利文献的管理;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、合作、交流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;组织、指导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。 |